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1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认定部门:人社局。

时间规定:单位申请: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影响以后劳动能力,例如存在残疾的,还需进一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劳动能力鉴定如何进行?

鉴定部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根据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进行相应补偿的申请。

2.1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不同可以获得不同的补偿,主要的补偿是:住院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薪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在工伤期间发生的费用。

三、各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应的补偿标准。

3.1一级至四级伤残,需无能力继续工作,与公司保持劳动公司,但退出原工作岗位。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其中一级标准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二级标准:本人25个月的工资;三级标准:本人23个月的工资;四级标准:本人21个月的工资。

3.2五级、六级伤残,有能力继续工作,公司可进行调岗。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其中五级标准为:本人18个月的工资;六级标准:本人16月的工资。

如遇公司无合适岗位进行调整情况,公司可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为按按照国家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伤残津贴发放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为保证工伤职工的生活水平,如出现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需有用人单位进行补发。

特殊情况:工伤人员提出,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同时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两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3.3七级至十级工伤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其中七级标准为:本人13个月的工资;八级标准:本人11个月的工资;九级标准:本人9个月的工资;十级标准:本人7个月的工资。

特殊情况:工伤人员提出,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同时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两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
      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因此关于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的问题,至少当事人应该一方一份。那从法律上面分析,劳动合同的份数究竟是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怎样向深圳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我国存在着工伤鉴定委员会,就是为了给因为工作而发生事故从而受到伤害的员工的生活提供保障,促进职工的受伤部位的康复,给该员工能够获得补偿金的鉴定书并规范工伤申报的相应程序,以便能够充分维护员工切身权益的部门。那么,怎么向深圳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一、...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现在不少的企业为了能够加快发展步伐所以不断的进行扩张,但是盲目的扩张也同样是会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的,这个时候企业最常用的解决方式便是融资,一般来说是企业自己进行融资,但是现在还可以通过工商的帮助来进行融资,那么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1、...


·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么进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些人所从事的工作的工作环境是比较辛苦的,或者在夏季进行工作的话,有的时候难免会发生烫伤这样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哪种工作,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了烫伤的话,自己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属于特殊的一种合同,虽然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实践中也是可能存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的呢?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就无法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


·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了工伤,那么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活动相应的工伤赔偿。其中工伤十级算是评上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种,那这个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 一、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


·非法集资员工怎样处理?
      我们现在的网络非常的发达,网络这个东西内容信息量太大监管起来确实有很大的难度。网络发展有利也有弊,对于弊端其中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么就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明文规定是严令禁止的。那么非法集资员工怎样处理呢? 一、我们天天都在说非法集资,到底非法集资是怎么表现的...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单位为其申报工伤认定。经过劳动局的认定,可以明确工伤等级。等工伤认定书出来后,就要进入到赔偿程序了。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那边拿到相应赔偿。那么,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怎样...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后果可以分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