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现在的生活中,大家的心变的越来越浮躁,夫妻之间离心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的,不在和以前一样了,但是如果夫妻其中有一方伪造了债务的情况下,我国的法律也是有相应的处理办法的,其中也要依据具体的事情具体去办理。夫妻一方伪造债务也是分为一下几种情况的,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第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伪造债务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的关系还是受国家民法典的保护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可以向国家有关的人们法院去提起诉讼,去请求与夫妻的另一方共同分到他们共同财产的一半,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切身权益。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国家的法律保护的范围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去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的财产的,但是,这种规定也是具体情况去具体分析的,例如:在夫妻双方存在着夫妻之间的关系时,其中的一方在秘密的去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去变卖夫妻双方共同的东西的,去伪造夫妻之间的一起的债务的这些行为,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国家法院是允许在夫妻双方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去分割他们夫妻双方的共同的财产的。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一方在伪造债务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的关系正在接受国家民法典的考验的情况下,也就是夫妻双方在正在离婚的过程中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发现了另一方正在和其他的人去伪造夫妻双方的共同的债务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可以向国家有关的人们法院去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应的发现另一方正在和其他的人去伪造夫妻双方的共同的债务的证据,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会判对伪造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人分的少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不去分给他任何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还要根据当时的具体的情节轻重去判定。第三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一方在伪造债务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的关系已经不在受国家民法典的保护的情况下,也就是夫妻双方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发现了另一方正在和其他的人去伪造夫妻双方的共同的债务好在离婚判理的过程中去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情形下,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可以向国家有关的人们法院去提起诉讼,去请求法院对他们离婚的这个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去请求在一次的重新的去划分他们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候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发现另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的第二天一直到两年后的这段时间里都是有权利去向法院提出再次去审理的诉讼。如果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方举报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因伪造了债务而多分了他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是真实的话,那么法院再次审理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多分一些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的,法院会依法进行办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 要认定该第三方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债务由一方用自己的财产清偿;2、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清偿后再进行分割。 二、《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


·对于无借条欠款如何起诉?
      对于无借条欠款如何起诉?对于无借条对方又欠款不还的情形需要在收集相关相关证据之后才能起诉,具体需要收集的证据如下: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


·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
      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 一、未成年人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因此,所谓的债务人在...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怎样进行偿还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怎样进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选择出境游来放松身心。在到旅行社抱团的时候,对方往往要求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这份证明是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时候用到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该业务,为储户开具存款证明。那么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银行...


·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


·债权人手里有证据如何讨债
      债权人手里有证据如何讨债 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会使用的合同的一种,虽然很简单,但是因为欠条格式不正确经常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怎么才能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欠条格式如何写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现在很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很常见,那在起诉后能否要利息,这就有了许多的争议,法律方面是有着相关规定的,我们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来分析一下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这个问题。民间借贷未约...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


·企业应该怎样追收债务 如何通过诉讼追收债务
      企业应该怎样追收债务 如何通过诉讼追收债务个人之间的借款会产生个人债务,而与个人相对的企业也少不了会有各种债务的产生。作为债权方,有债务就要及时向债务方追收,避免过了诉讼时效。而企业应该怎样追收债务呢?如果不得已而需要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追收,作为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收债务?对于这些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