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证在实际的运用会处于较为复杂的环节中,因此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有关的问题,因为涉及自己的直接利益,一旦自己处理出错,就会导致自己额权益维护出现问题,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与有关的 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这样就可以尽快解决有关的问题。



·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是什么?现在很多金融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都选择到证券公司工作。其中一些对债券感兴趣的人们,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做债券承做这个业务。债券承做相对于承销而言,对从业者的要求更好,那么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证...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一、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 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一方的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可能就要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


·欠钱宣判后不还怎么办?
      欠钱宣判后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同事欠钱几块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还要代其偿还欠款吗
      在我国,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场债务关系当中,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是没有办法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对于所担保的债务人发生死亡的情况,担保人是否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则需要分情况而定。在一般的情况下来看,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保证在债务人没有办法偿...


·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这样,发行...


·拿东西抵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需要注明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


·没打借条借钱可立诈骗吗
      没打借条借钱可立诈骗吗?没打借条借钱也不算诈骗,即便是借钱不还也不是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义为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运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夫妻债务申请再审新规定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