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基金一般都能全额支付,未付全部分(自费),由用人单位补足。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赔偿费用?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综上所述,职工在单位劳动受伤被评上工伤的话,可以拿到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笔待遇由单位和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像停职留薪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偿金等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没买保险,其全部承担工伤赔偿。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


·员工个人如果太死板教条的去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
      员工个人如果太死板教条的去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其实将来就算换了新单位,也不利于自己游刃有余的处理劳动关系的。就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作出的决定,那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这是需要公司有关部门给员工出具的。公司的人事部的员工肯定都是非常了解应该怎样书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国有企业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


·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怎么写? 一、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劳务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


·劳动者受伤后,劳务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些职业在工作中受伤是不可避免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雇员在劳务关系中受伤,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劳务关系的赔偿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惑。劳动者受伤后劳务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


·劳动关系认定书从哪开?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职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关系认定。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关系没有经过认定会导致职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工拿到劳动关系认定书后,就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要求补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认定书从哪开?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很多工作者要十分重视劳动关系,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犯,那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包括什么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包括什么内容? ①项目概述; ②项目的目标分析和论证; ③项目管理的组织; ④项目采购和合同结构分析; ⑤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 ⑥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略; ⑦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⑧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分析; ⑨设计、施工...


·一、醉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赔偿吗?
      一、醉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赔偿吗? 醉驾涉嫌构成犯罪,会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