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但是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债务数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我国在2018年初出台的一部司法解释中有相应的规定。如今,在通常情况下,要求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在事后进行了追认的,那么才可以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当然,也要注意,要是一方欠债,但该债务确实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并且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那也是按照共同债务来处理。



·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是什么对企业发展来说债权债务是非常重要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债权债务都会有专业的人士进行分析处理,关于债权融资也是一样。通过债权融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运营和业务开展,但其实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债权融资不了解,不知道债权融资有哪些形式,那具体来说债权...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


·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在市场经济中,一家企业的经营不仅面临市场的冲击,同时也面对着企业自身的管理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进入困难的境地,因此,一旦公司有了外债需要贷款,这类问题的解决就显得会格外重要,那么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起诉被告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就是在法庭之上,解决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有时候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欠条诉讼...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一、申请破产清算劳动者的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 如今我国物流业十分发达,公
      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 如今我国物流业十分发达,公路运输是主要的货物运输方式之一。贸易公司经常进行货物的采购销售,就需要通过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双方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应当以合同的形式确定运输中的注意事项。那么,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


·借款单怎么写?借款怎么使用?
      借款单怎么写?借款怎么使用?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到出差,因公购买物品的行为,我们需要提前向单位借款而填写单据,我们叫做借款单。那借款单怎么写,应该注意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借款单怎么写?借款怎么使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融资手段。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那么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我们结合相关资料给您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