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规定中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按被抚养人是否成年或独立生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是被抚养人成年后,再请求给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则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该诉讼时效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提起子女抚养费诉讼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5、开庭审理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勘验人发问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

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 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由此可见,子女抚养费诉讼时效为3年。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当被抚养人成年后,再请求给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则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该诉讼时效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无任何违法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范无需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


·当前,人们的权益意识不断提高,为了对自己和家庭有更多的保障,
      当前,人们的权益意识不断提高,为了对自己和家庭有更多的保障,您在选择工作的时候,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十分在意,单位是否提供五险一金也是众多即将参加工作的人心中衡量的标准之一,那么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 一、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 1...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已经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但在离婚之后本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按照约定支付,这样光是靠另一方的抚养,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那现实中要是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


·一、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按照婚姻法,有具体的期限长短还有支付的方式,都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时候由法院来根据子女生活所需要的费用和当事人承担的能力来进行判决,这是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确定。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保证书约定夫妻财产和小孩监护权可以吗? 夫妻之间写的保证书,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强迫的情况,离婚时有用,可以按保证书进行。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怀疑配偶一方重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怀疑配偶一方重婚可以多分财产吗怀疑配偶一方重婚可能会影响到财产分割情况。首先确定配偶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


·夫妻申请财产保全对方不离婚能判吗?
      夫妻申请财产保全对方不离婚能判吗夫妻申请财产保全对方不离婚能判。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