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孩子可以强制探视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孩子可以强制探视吗?《婚姻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目前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进行强制执行,而不能对非抚养权人,即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然而,不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是《婚姻法》都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都应当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而探望是否应当作为离异子女教育方式的一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讨论和完善。为了让未成年人身体和精神都能够健康成长,法院建议非抚养权人应该积极探望孩子,抚养权人应当为探望主动创造条件。离婚夫妻双方应当以小孩的健康成长作为根本出发点,摒弃离婚夫妻双方的恩怨。二、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当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不仅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是需要将婚内生育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在婚姻法中也是明确规定了,没有获取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另一方也是可以申请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子钱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能举证,且离婚时仍有剩余的,则可以视为共同财产要求离婚时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当检察院在所有事情经过都调查清楚之后认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对于起诉书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书写,很多被告人的家属想要拿到检察院起诉书但是不知道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此问题。一、检察院起诉...


·婚外情取证方法都?
      婚外情取证方法都有哪些 婚外情有可以叫做是外遇、出轨,这其实是当今社会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谐的又一重大因素,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其中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这个时候对另一方来讲,要想在离婚的时候争取最大的利益,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那婚外情取证方法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


·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在治理国家的过程当中是首先要保障国家权力能够得以正常实施的,但是国家这种绝对权威的权力就很容易造成生活当中对普通民众的一些侵权行为,国家权力的扩张也使得这种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国家赔偿法的存在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范围...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


·一、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的手续是怎样的?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同时,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规定
       当夫妻关系不再恩爱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协议离婚,也有些人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当然对于财产的分割,法律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要对财产作出分割。但是财产的性质不同,离婚时的处理方式也就不同。那么对于婚前财产来讲,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该如何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之后,责任主体需要在法定的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


·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
      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若夫妻两个协商已经协商好,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若双方协商无果,女方可诉讼离婚,直接向法院提起即可。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