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合同如何生效,集体合同有什么效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集体合同如何生效,集体合同有什么效力 一、集体合同如何生效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效力
的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集体合同一般需要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审查,而要是不作出审查的话,那么该集体合同就是直接无效的。至于集体合同如何生效,按照规定,在劳动保障部门审查之后,那么就能马上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期限不超过3年。而且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之后,该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另行签署正式物业管理合同。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四?
      纵观我过法院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占到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在这些民事诉讼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都是合同案件。根据大数据分析,合同案件又一买卖案件为典型。因此认真地领会好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四就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解读其中一些法条。 一、法条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事实合同怎样解除?事实合同怎么认定?
      事实合同怎样解除?事实合同怎么认定?生活中我们都有听说合同二字,这是在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协议,很多协议都可以叫做合同,合同有很多分类,而有一种特殊的合同叫做事实合同,那么对于事实合同怎样解除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事实合同怎样解除事...


·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
      合同续签和合同延期都不是法律概念,日常中大家一般是这样使用,比如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延长1个月的叫合同延期,到期后按照原来的期限延长一次的叫合同续签。一般续签合同是可以提前,具体提前多久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合同执行完了就不能再续签了,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相同项目,且在原...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既然选择担保就必然要签订担保合同,但即便签订了合同,在担保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变故,那么此时就可能会出现担保合同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允许出现担保合同变更?现在就由我们的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1、因显失公平而...


·中空玻璃购销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中空玻璃购销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中空玻璃购销合同的含义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购销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一、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中止,不存在主张违约金的情况,但合同如果有后义务的,不履行后义务的情况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


·签订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签订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双方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通常指合同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成立除须遵循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规则外,还适用特定的行为规则。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是什么?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是什么?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如果其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在附随合同中有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