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违约金的约定

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设计变更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约定违约金时,需要注意:

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除非购房者对自己的付款预期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将延期付款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以上(一般开发商会约定为万分之三);

2、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时将同时返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改为银行贷款利息,存款和贷款利息的差别非常大;

3、在履约延迟的情况下,务必按日累积计算违约金而不是约定一次性定额违约金,要给开发商持续增加的压力才对;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开发商的各种违约情形列举出来并分别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没有按期交房、没有按期办理产证、没有使用约定的装修材料、规划设计变更未通知、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等等,分别约定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如果只是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有等于无,违约时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无须再约定。应当约定没有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及有损失但很难计算时如何承担责任,才能使违约条款能落到实处。

(二)陈述性条款的约定

示范文本有很多陈述性条款,如预售许可证号、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规划用途、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等等,这些条款在开发商提供的示范合同中经常已被划掉。但这个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开发商的责任有些就隐含在这些陈述性条款中。比如套内使用面积,最好写入合同。

买房时必须争取把签合同真正想要的东西写在合同上。否则我们不知道建筑面积里属于我们的到底是多少。也便于在开发商设计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套内面积缩水而总面积不变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其他陈述性条款也是一样,陈述本身即包含了保证陈述内容真实的承诺,是对开发商诚信履约的督促和规制。便于在开发商提供虚假信息时认定合同无效和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如果你决定购买一坐房产是因为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最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不肯写只是因为行情火暴根本懒得敷衍,可以约定“开发商提供的楼书、广告资料视为本合同附件,如有变更将承担违约责任”,在什么情形下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最好明确,比如水景变成了车棚,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购房合同签定后,因资信记录等原因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不在合同中事先妥善约定,就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应当争取约定,自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购房者应向相应贷款银行的指定机构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费用,否则,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因贷款银行改变贷款条件等原因而致使购房者无法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也就是房屋坐落的地点、类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三)数量。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

(四)价金。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确定出最高价格的限度,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在此限度内自由协商确定,最后报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五)交付方法。主要应明确:怎样验收、接管房屋和房屋的附属设备等;其交付必须以到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为必要程序;价金的交付要明确规定是支付现金还是支票或转账,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等;还要写明交纳税金及费用等。

(六)交付期限。应写明交付价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

(七)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即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在合同中应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如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如有必要还可写明赔偿损失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后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

以上是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还可约定其他条款。

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即便是采用《示范文本》购房时也应注意上面提到的问题,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定金会被返回! 一、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往往会借助贷款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往往会借助贷款来完成,但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这样就严重破坏了之后的买房问题,往往会违约,造成损失,下面我们就来讲讲付了买房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一、挽救...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体会得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在北上广的年轻群体当中,对于群租房其实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群租房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相对来说租金比较便宜,而且现在群租房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群租房的定义是怎样的?一、我国群租房的定义...


·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还远没有进入一个法律的市场,因此出现了很多房屋租赁的纠纷。那么房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继子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法...


·按揭购买商品房注意什么
      按揭购买商品房注意什么按揭购买商品房是当下比较常见的购房方式,能够帮助很多购房者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但具体在按揭购房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是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那到底按揭购买商品房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购买商品房需注意什么 1、审查欲购楼盘是否符合...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在拆迁,然后在原有的地方建一些硬件设施或者是住宅区。在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的有关房屋以及土地的相关证件,但人们大多数是不怎么懂的。就如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这是一项将房屋抵押时交给银行或者借贷时的一项抵押文件,那么法律上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效期是多少呢。 房屋...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一)一般规定:《关于房产税若千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六规定, 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 应按规...


·房屋转租合同纠纷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出门在外务工且暂时还没买房子的朋友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租房者的角度讲通常希望能多占到一些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讲则希望为租赁者提供越少的物质资源越好。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一些意见的分歧,从而使得租赁过程洽谈不愉快,甚至产生一定的纠纷。今天我们来讲讲房屋转租合...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一、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首先,要办理相应的委托书,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正,外国人还要更严格一些,公证书下来后还需要送外事办进行认证的。公证书建议大家做三份,一份是公积金管理会用到的的,另外一份是公积金担保会用到的,后一份是办理过户时需要用到的。...


·一、房租出租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吗?
      一、房租出租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吗?不可以享受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