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二、《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相关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养权变更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四、离婚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判给谁

离婚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判给谁?这需要根据离婚案件中夫妻的情况而决定还有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

非婚生的子女在法律上与正常婚生的子女是享有相同的权益的。非婚生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是依据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两周岁,应当视实际情况将孩子判给对其生活成长更加有利的一方,并且需要足够尊重孩子的意愿。


·男方给付的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否要求返还?
      彩礼是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对方的财物,是婚约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另一方的赠与,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男女之间会赠礼物是很正常的,有的情况下可能赠与的礼物价值比较大,如结婚彩礼。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男女赠送给女方的礼物就一定能认定为彩礼。那到底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1、给付和受领彩礼的主体不限于双方当事人; 2、给...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定抚养关系的?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呢?下面一起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
      您都知道,结婚手续办理的程序简单,只要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几分钟就可以办好了。但是离婚手续就复杂多了,需要经过庭审准备、开庭等一系列环节,同时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呢?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呢? 适用普通程序审...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并不是所有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共同居住的,都是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认定。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如果男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男方积极应诉。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


·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双方的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而定的。二、抚养权分割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离婚双方中的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存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