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对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对方?(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公民对婚姻的观念也是发生了改变,会有越来越多的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办理离婚手续,当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也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同时没有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按照约定和规定来支付抚养费用,具体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决定。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结婚保证书范本及效力
      结婚保证书范本及效力一、结婚保证书范本 男方: , ? ? ? ? ?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 ? ? ? ?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双...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


·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一、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 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协...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合法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哪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哪些是不属于你的,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很多人结婚前或者备婚时,都会顾虑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问题,那么,下面就是一些相关的解答,一起来看看。结婚并不等于...


·对方重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重婚怎么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方重婚,另一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无效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
      无效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无效婚姻是不可以协议离婚的,解除无效婚姻的途径有: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2、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么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 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


·离婚一方没收入怎么判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的,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女方抚养的话,则男方要承担抚养费。按照最高法有关规定,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及收入情况确定,通常以月收入的20%作为计算依据。那么,离婚一方没收入怎么判抚养费?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一方没收入怎么...


·老公和小三生了小孩是不是重婚?
      老公和小三生了小孩是不是重婚?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