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左转弯的电瓶车撞上逆向行驶的电瓶车谁承担责任如果是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电动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警多长时间出具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综上所述,驾驶电动车应该按照交通规则进行,不得逆向,否则容易发生事故。如果按照信号灯的指令左转撞上逆向的电动车。逆向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要给对方赔偿车辆损失。导致人员受伤的,还要承担医疗费及误工费等。双方就赔偿发生纠纷的,可以找交警调解。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1、向保险公司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1、心理因素:司机本身的思想情绪处于苦恼、忧虑、愤怒、激...


·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我们去买房的时候除了会考虑房子自身的价值外还会考虑到房子所在是否有配套的停车库或者停车位,每个房子都会由固定的使用年限也就相应地意味着车位会随之产生了年限的问题,但很多人对车位土地的使用并不了解。那么,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1、地下车位产...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一、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责任划分都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起来才能划分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如果是有一方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撞车。那么他肯定是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方法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一、深圳市违章停车罚多少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停车”)实施分档处罚: ...


·一、轻微人伤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轻微人伤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互看证件。 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 2、拍照取证。 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及时用手机拍下相互碰撞的...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怎么写? 正规的押车借条应该写清楚: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伤者签字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伤者签字吗? 一般是需要的,因为伤者签字才代表理赔的数值是真实的,也代表肇事者履行了理赔义务。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


·车祸人伤肇事方承担全责应如何赔偿?
      车祸人伤肇事方承担全责应如何赔偿?根据受害方的伤情决定,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