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1、投资估算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作用。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即达到80~90%。既然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所以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国家(或主管部门)下达任务书,核准投资的重要依据,工程经济人员必须维护项目投资后的严肃性、项目经济评价的可靠性和投资结算的准确性。就工程造价控制而台,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而且也直接关系到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的造价管理和控制。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准确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决定了建设项目的目标能否在规划的资金限度内实现。因此项目投资决策应该做到切实可行,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真实或不详实,上级就无法做到心中有数,以后的投资就更加无法控制。
2、项目设计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战略性的、全局性的、决定性的作用,并贯穿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对设计的修改和变更等全过程。有资料显示,至初步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为75%;至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为35%:而至施工开始,通过技术组织措施竹约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5~10%。显然这个费用一般只占建设成本1~2%的设计,却在影响着工程70~90%的投资额,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议:
①推行价值工程。
②推行限额设计。
③推广标准设计。
④实行奖罚制度。
⑤加强互动影响。
推行建筑方案和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投标方法,促使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不仅在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动脑筋,而且要在如何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以便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3、工程实施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节约投资的空间很小,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而仍然需要对投资控制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个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一般要经过一年到几年的时间,耗资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工作量大,涉及而广,施工周期长,环境复杂,政策性变化、材料价格市场供应波动大,影响工程造价因素诸多。建议:
①组织设计方案的论证。为控制工程造价,每一建设工程都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能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②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尽量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尽量提前变更;在每一变更设计之前,必须实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并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如果变更后工程造价突破总概算,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防止通过变更设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提高工程造价的事情发生。
4、竣工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结算将决定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它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证明文件的合理、合法性认定和变更工程量的量、价认定;
③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等要求进行索赔与反索赔工作。随着我国"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的不断实施,许多施工单位为了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常常进行的是微利或无利操作。更有一些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真正的适应市场竞争的运行机制,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加上对企业的考核依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重产值、轻效益的观念,致使一此企业不计经营风险自行加价。但是,企业在低价争得项目后,通常会采取变相追加投资的办法,如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高估预算现象比较普遍;建设单位加价,侵犯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上竞相开展的工程预、结算审核的机构混乱,工程结算时把关不严,导致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严重。
二、程造价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必要性
谈到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我们便习惯地想到是工程预决算,确实,就目前的体制和现实而言,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就是预决算,即预决算人员根据已经确定的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计取费用(施工图预算),或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现场施工签证记录等资料编制竣工决算。这固然是必要的,有用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当预决算人员编制施工图预算或竣工决算时,建设方案和设计图纸都已经确定了的,而施工是以按图施工为原则,那么这时预决算人员所做的工作只是计算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变化以及防止高估冒算,而假如项目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决策存在失误;假如设计方案在技术上不可行或者不是最优,则预决算人员无能为力,也就是说现行体制下,预决算人员的工作只是事后算帐,只能消极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只能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这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我们必须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控。
一个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设计到建成投产包括以下程序: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评估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评估。相应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相适应,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对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招投标的工程,承包合同价也是以经济合同形式确定的建安工程造价;在工程实施阶段要按承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价为基础,同时考虑物价上涨所引起的造价提高,考虑到设计中难以预计而在实施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和费用,例题确定估算价;在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汇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该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四算两价"互相关联,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
所谓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承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极为重要,在各个阶段都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节约成本,减少预算,避免资金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损失,若您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劳动者的加班费该怎么计算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工作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但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其实都不知道这个加班费该怎么计算,在这方面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具体该怎样算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费该怎么计算 ...


·美国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美国是世界经济一大强国,在很多方面都是突出的,因此,成为很多人务工比较多的国家。对于出国的工作人而言,想必最关心的是关于美国工资待遇的问题,那么,究竟美国工资福利是怎样的?下文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这一问题的分析,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 美国工资福利 (一)美国工资 1...


·工程在建设初期经常会有人来查看,这是为了工程能够正常的施工以
      工程在建设初期经常会有人来查看,这是为了工程能够正常的施工以及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为一旦发生此类问题严重的甚至影响工人或者是完工后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所以您就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问题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也不会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因为我国有关...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超市招童工犯法吗?
      虽然世界各地都存在大量的童工,但是在我国是不允许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有人会问超市招童工犯法吗?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有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超市还是饭馆亦或是其他营业场所,其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超市雇佣童工违法的法律依据。 一、超市招童工犯法的法律依据 1...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或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职务。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某劳仲案字(年)某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1、适用法律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庞大,各地每天都有工程项目开工。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需要多个单位参与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及总承包方,也是工程的投资方。其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负有主要责任。那么,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1、...


·一至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用人单位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标准根据该受伤职工的工伤程度来判断,劳动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相关利益,对工伤的鉴定标准由明确的要求,今天我们就对一至十级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一、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