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只要当事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没有还清,继承的遗产就会被用来强制还债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完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归还的欠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不用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负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遗赠与债务清偿】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遗产继承的份额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每个继承人都要担负起偿还债务的义务,至于怎么分配,先由各个继承人商议。不能达成较好的协议时,由法院根据每个继承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合理分配。或是由一人清还债务后,由其他继承人给与清还债务的继承人进行补偿。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一般是涉及到违约情况的认定,具体情况有: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


·拿着假借条诉讼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


·夫妻间承诺个人债务由一方承担对债权人有效吗?
      夫妻间承诺个人债务由一方承担对债权人有效吗?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婚姻法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传唤条款如何理解?
      司法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找到犯罪证据、确定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因此,法律赋予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的权力,不仅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而且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口头临时传唤的形式来把握侦查时机、取得侦查突破,那么,新刑事诉讼法传唤条款如何理解呢?新刑诉法第11...


·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都会在事先约定好的日期还款,但有时候可能会考虑到提前还款可以少付点利息,所以会选择提前还款。那么,在法律上,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应该怎么去处理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 ...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是需要签订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真实存在,那么还必须签订一份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转让...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很多借贷关系纠纷中,借款人都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向要借此逃避还债。而这种情况下,作为出借人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那现实中该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1、借贷...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职务侵占的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职务侵占的规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职务侵占的规定是两种罪名如果同时发生的话,那么就会发生竞合,此时应当则一个重罪来进行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