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有两种方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继承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子女是否拥有继承权如何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 法定继承当存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存在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赠人先于立嘱人死亡的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是继父母的,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形成抚养、赡养关系的,无论继子女是成年人、未成年人还是胎儿均与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养子女一样是被继承人个人合法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是继父母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子女的,当被继承人死亡时,作为继兄弟姐妹,拥有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资格。被继承人是继父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当被继承人离世时,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也已经过世的,做为继父母的继子女同样享有间接继承权。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已经形成赡养关系的,无论被继承人与其再婚对象的婚姻关系在被继承人离世时是否存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自然终止的。2、 有遗嘱的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遗产的处理留有遗嘱的,那就要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否包含被继承人的继子女了。如果有则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如果无则没有继承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上述遗嘱指的是比照《民法典》第三章相关规定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3、 继承权的自动丧失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而导致其生命被剥夺的、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赡养义务或者用各种手段对被继承人进行精神和身体折磨且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行为,其继承权将自动丧失。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母亲不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


·老人死后女儿有继承权吗?
      老人死后女儿有继承权吗? 一、老人死后女儿有继承权吗? 老人死后女儿不一定有继承权,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


·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二)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


·离婚后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遗产继承案件法院证据要求有哪些
      一、遗产继承案件法院证据要求有哪些?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


·一、夫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


·一、小三生的孩子怎样继承财产?
      一、小三生的孩子怎样继承财产? 小三生的孩子可以如亲生孩子一样,平等的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财产,因为小三生的孩子属于一方的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其可以继承一方的遗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律上父亲去世遗产谁继承
      法律上父亲去世遗产谁继承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法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