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一、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虽不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但子女无过错。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人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还要考虑到无过错第三方的利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子女是无辜的,同居人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定抚养权、抚养费。至于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则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


·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不仅可以提出离婚,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在明确女方确实能够收到传票的情况之下,可以视为送达。当然也可以开局下落不明证明,然后申请公告送达。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


·申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申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第一、除却基本的身份信息之外,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双方对达成离婚共识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相关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第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除了约定抚养权归属以外,还应当呢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支付的方式...


·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设立的法院众多,但也不是每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那具体来说,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无主物是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一个法律名称,对于无主物的规定并没有过多的法律介绍,无主物的概念是相对于有主物而言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无主物的范围并不是很明确,无主物的所有权归属在显示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无主物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在法院进行处理无主物归属...


·实际中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相信您都知道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此时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是去法院办理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很多人不知道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诉讼离婚一般程序?
      诉讼离婚一般程序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一般程序有哪些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


·套取国家项目资金两千元可以定什么罪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套取国家资金构成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为: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
      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欲结婚时,有时会担心对方是否涉及重婚,故而想通过其身份证号码进行婚姻状况查询,那么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由于我国采取的是婚姻登记主义,故而个人婚姻信息是有记录的,若不能利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该通过怎样的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