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内厂家抢注国外品牌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国内厂家抢注国外品牌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不会,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


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二、商标权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的不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一个完整的权利包括了使用、收益、处分。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了使用权、许可权、禁止权、转让权等。


1、使用权。


商标权的享有者对商标有使用的权利,商标的专用性体现在商标是一种象征,商标的使用方式主要是直接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也可以是间接地将商标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业务活动中。


2、许可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有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许可人应当提供合法的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被许可商标,保证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以及在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3、禁止权。


商标的专用性体现在排他性。商标所有人有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大于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不仅包括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还扩张到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


4、转让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处分商标权的方式,注册商标所有人有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除了由双方当事人签定合同之外,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未经核准登记的,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实,该外国品牌商标质量没有在我国境内注册过的话,那么商家申请注册该品牌商标就是很正常的一种行为,并不能被判定为抢注。至少在法律上,目前世界各国都是这样操作的,其实我国也有很多知名的老字号被一些其他国家使用的,商标抢注只要是跨地域性的,对于商标原有者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维权办法。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


·商标侵权地不同可以分开起诉吗
      可以。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地区都有对商标的保护,但具体说来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也就造成了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年限不同。那么在我国,对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对于商标这个概念,相信您都是知道的吧。一个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同的企业对不同的商标有专用权,但企业可以将这种权利转让,那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 ...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会存在违法的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1 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2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3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4 他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著作权保护何时开始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保护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


·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2023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发明专利的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商标是按时间顺序抢注吗?
       商标是按时间顺序抢注吗?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


·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的规定及程序有哪些?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很多企业为了发展,就会向相关的研发者花大价钱购买其专利权,而有的研发者觉得自己的成果可用得到面世且价格合理并把自己的专研成果的专利权转让出去了,再研究者与公司谈成合作后,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研究者与该公司就会签订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那么专利权的转让的合同...


·哪些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