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内容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所以,因为涉及到清算的破产公司规模不一,清算资产不同,所以不同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也有差异,短则数月,长则也可达到几年。另外企业破产清算内容不仅涉及到对企业财产清点与估评,还必须要对企业财产尽到核实、处理,可以说得上十分复杂。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一、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企业破产不在少数,企业破产少不了的一步就是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同时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是必须的,要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受损。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处理事情很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当然处理好员工补偿是处理破产必须面对的,具体怎么补偿,可以随我们去了解。 ...


·企业破产案件中的律师服务
      在办理公司、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律师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第一,代理或协助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宣告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律师在办理此项事务时应着重注意,协助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偿。除清算获得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在清算行为结束后,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
      破产清算时没帐后果,破产清算注意事项?一、破产清算时没账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一、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


·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


·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破产适用吗?
      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破产适用吗民法典中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的情节中并不适用,在企业的破产法律规定当中是限制了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的,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