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分手,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彩礼,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现双方按习俗办理了婚礼,实际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礼的。

二、未婚生子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4、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5、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

6、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三、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同时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如下规定确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因此,对于广大年轻群众在处理男女关系和生育问题时应当进行慎重考虑,出现未婚先孕且感情破例吃亏的是女方。在有孩子之前需要确定双方的关系才是安全的。离婚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不少的损失,同时也对孩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成长过程的缺陷。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免不了就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您免不了就会发生一些纠纷。有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民事纠纷,当其中一方把另一方,告上法庭的时候,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提到相关赔偿的事宜。很多人对赔偿的具体规定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一、...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否属于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


·夫妻之间是监护人吗,这种说法合理吗?
      夫妻之间是监护人吗,这种说法合理吗?夫妻之间不是监护人,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果离婚,当然不再是法定监护人。此时,由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不存在没有法定监护人。二、相关法律...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 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人意志影响,立遗嘱人可以单方将之变更或撤销。分产协议则须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达成合议,体现的是所有协议主体的共同意志,如不符合法定或约...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1、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作为担保人,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吗
      作为担保人,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吗不是。当事人在担保协议上签字就表示已经对担保协议认可,已经生效了。不过,因为贷款担保是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当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时候,只能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因为这不是当事人借贷用来进行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作为...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遗弃家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遗弃大都认为是涉及到家庭内部的事,即那些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并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没有行动能力的人造成遗弃。如果是一般的遗弃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构成犯罪了,遗弃家人也会触犯法律,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构成遗弃家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怎样才算遗弃罪实践中的...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