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由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而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减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除了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判处其他四种主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都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而在此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想要减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那到底减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


·容留罪可以判缓刑吗
      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容留罪是犯法的,其中容留罪也包括容留他人吸毒这项罪名,而容留吸毒也是违法的行为经过调查查证是真有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容留他人吸毒这个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罪名也是挺严重的。那么容留罪到底能不能判缓刑呢?根据缓刑的条件而定:(1)缓...


·盗墓的人怎么判刑?标准是什么?
      盗墓人如何判刑?一、《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1、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2、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3、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犯罪概念是...


·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我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是法治社会,而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判死刑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故意伤害犯...


·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我国,对于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有着许多的相关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中也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形式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既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来解决,那么,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据此规定,移送管...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当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一些国企领导的权力可以说是比较大的,但是同时也是受我国法律限制的。因为国企的每一项决策,都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公民的基本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我国法规也是不允许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累犯能减刑吗,可以对累犯减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认定属于累犯的话,那一般是要从重处罚的,并且不能判缓刑,在服刑期间也不得适用假释。那此时累犯能减刑吗?这是很多罪犯及其家属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累犯能减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