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1997年的刑法中新增了一种罪名叫做信用卡诈骗罪。不过现在信用卡诈骗罪已经被纳入了伙国刑法中,并且在司法解释之中做过相关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但是在处理这个问题中也常常有争议产生,为了避免大家不小心触碰到了“信用卡诈骗罪”,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识一下“信用卡诈骗罪”是如何构成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构成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我们所说的伪造的信用卡的意思,就是说仿造信用卡的模式,图样,质地以及磁条密码做出来的信用卡。而所谓的使用的意思呢,就是说,为了非法取得其他人的钱财,利用这种仿作出来的卡片,实施诈骗行为,最终达到骗取他人钱财得目的。具体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支取现金,购买商品,还有就是用这种卡片实施各种服务等等。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就是说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使用的那种过期,无效的信用卡,还有是依据法律已经宣布作废,持卡人在卡的有效期内突然中途停止使用,已经将它交会发卡的银行的信用卡,还有就是因为挂失而导致失效的信用卡。另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用涂改过的卡片。所说的涂改卡就是说被人为修改过卡号而导致不能再使用的信用卡。同时,考虑到这些信用卡因为所有人的挂失行为或者被取消了,导致被列入了失去支付能力的名单,但一些有心人士将卡上得某一号码通过一定手段处理之后重新获得一个新号码,用来躲避黑名单的搜索。就是因为如此,所以说涂改卡也可以称得上是伪卡的一种类型。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的意思就是说不是卡的所有人拿着别人的信用卡去骗得钱财的行为。根据我们国家对于信用卡的规定来说,信用卡只能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所用,不能够转借或者转让,这也是各个国家普遍都会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你把信用卡身份证都放在了一个钱包里,钱包丢了,被拿到的人或者偷了的人给了冒用的机会。这些人在拿了别人的信用卡之后,利用持卡人发现丢了信用卡之前,或者启用挂失停卡这段时间差,假冒卡主身份,然后模仿卡主签名,到信用卡支持的商店或银行取款购物,这几种就是拿了别人信用卡之后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情形。4、进行恶意透支透支的意思就是说在相关银行有账户的客户明明账户上已经没有钱或者钱不够的时候,经过银行方面的批准,允许客户用超过账户余额的额度来进行花销的行为,透支说白了就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而所谓的恶性透支,根据我们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就是信用卡的拥有者意图非法占有,超过限额透支,并且在约定的时间经过发卡银行的催收依然拒不归还的行为。而所谓的善意的透支和恶意的透支其本质上也有区别,虽然两者实际上都造成了透支,善意的透支主观上来说是有先用后患的意图,到时候归还利息和本金,而恶意透支就是说,为了将钱据为己有,根本不想还或者没有能力还,做出了潜逃的方式用来躲避债务的行为。以上就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主要形式了,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小心不要触碰到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花钱的时候蛮开心,一到还钱就很惆怅了,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量力而行。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根据最新规定,醉驾并不是一律入刑,下列醉驾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1、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恶劣造成后果,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


·死刑需要上报法院吗
      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上报并核准。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


·强奸罪中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如何收费
      涉嫌刑事犯罪的,最好都委托一位刑辩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说到请律师,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么强奸罪中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如何收费呢?以下是我们具体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强奸罪中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如何收费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


·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得到追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这些强制措施是有一定时限的,在时限届满之后应解除强制措施,这在我国刑诉法第九十九条中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吧。一、刑...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而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也经常引起争议,一些人认为自杀属于自杀者本身主观决定的行为,与其他人无关,那么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网下面就来和您探讨一下。一、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发现新罪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


·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