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不需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很少有公司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还主动给职工支付了经济赔偿金的,既然职工本人也知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自己如果还要在相关的证明上签字的话,那以后在维权的时候就失去了重要的法律凭证。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所作所为必须要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就需要职工本人签字。



·出国打工在外受伤劳务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出国打工在外受伤劳务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看,签订出国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 最好咨询有关专家,如果你发现劳务输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广告宣传的内容不同,这个时候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咨询。对劳务输出公司的资格以及法律问题咨询清楚,最好请律师或者懂法律的人陪你一...


·公司没有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没有签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各省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每到夏季七八月份的时候很多城市的温度就会达到最高点,在这时候,高温补贴显得十分的必要,并且高温补贴是由各个省自主觉得如何发放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相关问题。 一、高温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有哪些内容一、技术准备 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导施工各项活动的综合性文件。施工前一定要认真审核图纸,有疑问及时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解决。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作工艺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括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措施、本工程需要确认的施工过程。制作...


·一、厦门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厦门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经确认为工伤的方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


·职工高温费山东省是怎样规定的?
      夏季高温环境下工作,容易出现中暑和其他工伤事故。国家规定,在夏季高温环境中必须给工作人员发放高温补贴,并采取措施防暑,这是对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很多人想知道山东省的有关规定。那么,2017年职工高温费山东省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山东省高温费的补贴...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绩效...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选择的阶段,要是员工觉得在试用期里面自己工作的不开心或不顺心的时候,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根...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很多人或了解或听说过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个问题在每项工程中都会涉及到,比如在建一栋楼前会商议这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以确保质量得到保证,这个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的方法是什么,那么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些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内...


·苏州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江苏省内的职工如果需要做工伤鉴定的话,肯定也需要配合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积极的准备好材料,这样才有助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顺利的展开工作。不过每个人工伤鉴定的情况都不一样,有部分的苏州职工对于苏州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是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 一、苏州第二次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