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应该注意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应该注意什么?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
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民法典》有较详细的规定。
一般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则要求必须经过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了合同解除权之后,也相应地获得了其他法律权利。需注意的是因违约发生的解除权,非违约方一方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里的违约责任仅指法定违约责任,并非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特别法定解除权在各有名合同中有较详尽、明确的规定。为了便于区分,可以将特别法定解除权分为任意解除权和违约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违约事实的存在,当事人即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而违约解除权则须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因此获得解除权。
任意解除权规定在以下法律条文中。《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的,在合同履行中,当这种信赖关系受到破坏时,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围绕运送行为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要求,以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目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由上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其实,合同的建立都是基于合同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而任意一方想要单方面解除合同,都需要对合同其他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在我们想要单方解除合同的时候,最好多了解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免对他人以及自身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要时间吗
      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要时间吗不一定要,《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二、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


·若入职没签合同被劝离职怎么办
      入职合同的签订,代表着你已经正式成为该企业单位的员工,入职合同是一份很重要的书面协议,它受相关劳动法保护的,在实习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会提供一份正式的用人合同进行签订。那么如果员工入职没签合同被劝离职怎么办。 入职没签合同被劝离职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一、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所以默示变更合同的方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是无效的。 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在保留原合同实质内容基础上[同一性],使合同内容[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单方面 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在经济交易越来越正规化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在交易达成时,会签订合同。而在我国的交易大部分还是以实物交换为主,而实物交易涉及到的合同便是实践合同,那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呢,这些问题也引起了交易者们的关注。我们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您了解。 一、...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


·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怎么理解
      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怎么理解 在生活或工作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有两种合同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典型合同有,买卖、租赁、保险合同等。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实践合同和有偿合同,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


·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一、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


·再生塑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再生塑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再生塑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


·合同要约邀请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要约邀请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


·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
      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 虽然我国劳动市场上存在无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一般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协商确定劳动期限,在届满之后,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教师也是劳动者,若一方想解约,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也即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


·合同的主体由什么构成?
      合同的主体由什么构成(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