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至于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由此,约定的违约金在性质上就视为违约时的损失赔偿金。
既然购房者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的违约金,可要求开发商适当补偿(实际损失一般来讲只可能是租金损失或交通费损失。租金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而多付出的租金;而交通费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不能及时迁入而可能增加的交通费用。一般来说,交通费损失要低于租金损失,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只考虑租金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确定,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
在实际计算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时候,需要知道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相应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则就按照约定来进行赔偿,而要是没有约定的话,则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深圳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深圳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深圳为了城市规划,最近对很多楼房进行拆迁。楼房拆迁是很多居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同时也是政府比较重视的问题。那么,深圳市楼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呢,关于深圳楼房拆迁的新条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深圳楼房拆迁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


·新婚姻法房产问题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房产问题是离婚中最难处理和争论最多的问题,很多离婚因房产导致的矛盾很多,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损,新婚姻法房产问题在婚姻法中也得到了明确,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以及产权的所有都有了规定,但是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 一、新婚姻法房产问题的...


·个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个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个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合同范本需要包括的房屋的类型、无偿租赁的期限等,很多公司在选择办公用房的时候都会对比一下位置和办公用房的环境是否跟租金相符,在租用办公用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签订办公用房租赁合同。1、甲方是位于______之物业(以下简...


·房屋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
      1、房屋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它的设立目的是确保债权的实现,因而与债权属主从关系,随债权的转移而发房屋买卖法律制度研究生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发生消灭,被担保的主债权无效,所设房屋抵押权亦无效。抵押权人在处分债权日寸,不得将其债权训:与他人而仅保留房屋抵押权,也不得仅保留...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在我们进行房屋补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房屋的评估的,因此,房屋的价值评估的细则是十分重要的,是需要公平公正的。那么,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都是包括哪些条款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一方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有买房资格。2、但如果由于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无力支付补偿价的怎么办?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无力支付补偿价的怎么办?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对方要求支付的,只能放弃产权。《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一、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若之前继承房屋的主体名下就已经有了一套房,那么继承或的房屋就属于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房东起诉房客流程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在我们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是必须要签订的,用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是怎么签订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电话: 电话: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