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有同居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有同居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二、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二)、以诉讼方式解除:一种情况: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第二种情况: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3、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5、继承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实际这样的行为可以说就是形成了同居关系的,但毕竟此时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因此这样的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之后如果双方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债务等等也是需要一并做出处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


·我国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吗
      一、我国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会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


·男女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
      男女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


·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
      一、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1、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


·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如何处理根据财产所有权取
      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如何处理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在家庭共同生活关...


·夫妻双方离婚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
      夫妻双方离婚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就可以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在很多人的固有观念里面,认为只要起诉离婚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那就需要找律师来提供帮助。但其实这也仅仅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到底诉讼离婚找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


·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一、国家刑事赔偿前先确认违法行为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赔偿,不需要先确认违法,只需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