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一、合同可以进行变更吗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这里仅讨论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 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法院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事项
我国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经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据此,房屋抵押合同变更须具备下列条件:首先,必须经债权人、债务人及抵押人三方(抵押人为债务人时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没有共同一致的意愿,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抵押合同。其次,房屋抵押合同变更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第三,合同变更应到合同签订时的登记管退导部门进行重新登记。登记管理部门一般为县级以上的房地产手于政管理部门。同时房屋抵押合同变更只能是合同内容(如期用文、担保数额等)的变更,不能是当事人的变更。如当事人发生变化,则不是合同的变更,而是旧合同的消亡,新合同的产生。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登记号 附( )号
房地产抵押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乙、(丙) 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号抵押合同的变更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合同变更内容
1、抵押人变更为
2、抵押权人变更为
3、债务人变更为
4、履行债务的期限变更为至 年 月 日。
5、抵押金额变更为( )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元整。
6、抵押房地产变更
座落区(市)县 镇 路(街、巷) 号附 号幢号房号建筑 结构建筑 面积房屋 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面积国有土地使用 权取得方式
7、其他变更内容
(二)抵押合同未变更之条款仍然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经抵押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从上文的内容来看,合同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合同的变更分为主体的和内容的变更这两种情形。变更的事项也不是随意的,当我们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变更的时候,就不在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了,而是一份新的合同。关于房地产抵押变更合同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有帮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应作出那些补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应作出那些补偿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优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通过不同的转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根据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人依据法律规定转让的,无论是那种转让方式都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只有签订了转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让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对土地...


·老房子土地使用权相关证件怎么办?
      我们国家的偏远地区,现在对于这些的土地建设也正在越来越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老房子的话,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应该要怎么办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可以依照相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办理。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一)办理集体...


·关于贵隆高速贵港段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贵隆高速贵港段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现如今征地已经变的非常的常见,而且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只要是国家征用的土地都会有一定的补偿。我们都知道征地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还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补偿数额还是要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


·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人口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正加紧城市化建设。建设机场、铁路等公益设施可以给人们的生活水平带来很大的提高,但这也会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征收过程中,会对征地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并安置被拆迁人员,安置补助费等费用的发放与被征地人员家庭内人口会有关系。那么,征地...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的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的流程我国农村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制,村集体成员对于土地的使用有村集体进行分配并有国家的相关的机关进行颁发相应的农村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则需要对农村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办,对其补办的流程,所提交的材料国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了解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地产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地产公司经常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知道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回事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回事 近年来,您对于买房子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房屋的购买除了需要签署购买合同外,也要求置业者在房屋购买后办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很多置业者以为购买房屋只要办理房产证就可以,常常忽视了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那么,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回事?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


·个人土地使用法是什么?
      个人土地使用法是什么? 您都知道土地的使用权利有很多的种类,您经常会用到的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流转权。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性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土地归国家所有,一种是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质我们的使用权利就有所不同,那么个人土地使用法的内容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个...


·安徽阜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安徽阜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规定,确定补偿费...


·一、在异地诉讼离婚要啥证件?
      一、在异地诉讼离婚要啥证件?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