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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2023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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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哪些内容?《刑事诉讼法》2020年并未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是2018年。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三、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辩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五、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六、将第七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在2020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当中,对于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以及相关机构等作出了明确改进。增加了监视居住的条件,同时对于之前法令当中不够完善的部分也进行了相关的修改与增加。在修改当中,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范围以及判决标准也做出了相关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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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多少算非法集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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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也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之分。法院采取简易程序的,从受理到做出判决一般在二十日内,除非有特殊情况,审理期限可以进行延长。那么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提出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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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第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常带有报复性,往往是对方有人与己方发生过矛盾,从而聚集多人,欲以殴打对方的形式重新夺回利益或脸面。而多人合伙寻衅滋事更多的是为了打人取乐,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明确理由,无确定目的。在实践中,从主观动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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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怎样量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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