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提出异议注意事项:1,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异议申请资料需要一式两份。3,商标官费每个类别500元,别忘记交哦!4,自行办理的可以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或者其他快递提交申请材料。商标异议所需资料: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理由书和主要证据外,其他异议证据还能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不用再交那么多纸质文件了。提交在先使用商标的证据一定要能够体现出商标的使用情况,比如:将商标标识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标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要能体现出商标的使用人是申请人;要能体现商标的使用时间早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时间。商标抢注的认定依据不能认定商标抢注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性在立法上,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未规定商标抢注行为属不正当行为。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但是,何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认定标准,公众熟知商标是否是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没有法律标准和认定程序;能否从商标知名度的高低和广告费用投入的多少来评判,缺乏法律依据,使大部分被抢注商标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2]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益并不构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标而应得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另外,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果不先申请注册,别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并没有排挤竞争对手,法律并未规定其为非法,所以判定抢注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商标抢注的审查制度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审查制度不合理中国注册商标审查制度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首先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过于宽泛。凡是领取到营业执照的任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都可申请商标注册,而不问申请人是否已经从事生产经营,也不问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符。虽然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但是什么样的人对哪些商品或服务可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没有规定。从而导致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与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不一致,造成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泛滥,使大部分注册商标成为不依附于商品的“闲置商标”。其次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判定商标专用权归属,中国采用的是“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由于我国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申请及相应的有关资料之日为准。所以商标法认定的申请日期,有时并不能正确显示商标申请人的申请日期。例如,上海霞露日用品厂的“霞露”商标案,其商标注册申请报送日期是1987年6月14日,但由于工商行政部门的工作延误,商标局于1988年3月15日才收到申请,期间江苏无锡美容品厂已于1987年12月30日申请并初步审定了“霞露”商标。使上海霞露日用品厂使用了将近5年的“霞露”商标,最终还是被他人抢注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了,作为商标的所有人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提出异议也是必须要拿出实际的证所据,在法律面前没有证据是不会受理的,而且还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这样对于自己拿回商标的把握也是比较大的。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要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得利等方面来决定的。1、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标驳回复审都需要那些资料 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一、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


·应该如何购买专利权
      1.首先要确定好要买哪个专利,它授权没有。可以上国家知识产权网找那些已经公告的专利,也可以上那些专利转让网找,比如欧盾专利交易网,上面都有很多各个领域的专利。2.其次,可以自己也可以通过代理机构与该专利权人洽谈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专利技术的了解、价格方面的协商。3.约定好转让的具...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一)被告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
      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一、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是真实的吗 考虑部分专利申请人经济收入较少,缴足各种专利费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可根据有关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进行专利费部分减缓。 允许请求费用减缓的专利费包括: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一、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餐饮名称一般不能申请专利,可以申请商标。 (1)可以自己亲自到当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所需资料:需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身份证明文件:需个体工...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商标侵权案件可否中止
      可以。被投诉人在被查处过程中以注册不当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投诉人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中止处理,但被投诉人应当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