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1、首先来看下年龄,在18岁之后不用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按照孩子劳动收入有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付抚养费。但是任何期限都是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有抚养义务,比如对没有独立能力生存的子女。同样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高中或高中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要继续付抚养费给他们。


2、带孩子的一方,如果再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


很多人离婚时候孩子才一两岁,有的父母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便选择了再婚。如果再婚的继母或者继父,愿意承担部分孩子的生活抚养费和教育费用,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少给一些抚养费,只要好好对孩子就行。如果孩子直接就过继给了继父或者继母,他们就有责任对孩子生活费用予以支持,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免除抚养费。但是总归是自己的孩子,没有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为孩子做一些事情,让他感受到你作为父母的爱。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


第一种就是离婚时候双方已经协商过了,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并同意,就会生效。


第二种是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况,被收监在监狱的一方,可以暂时不给抚养费。到出狱之后,有了收入和经济来源,孩子尚未成年时候就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首先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非抚养方肯定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给抚养方的,否则抚养方的承受的经济压力会比较大,而且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父母责任的一部分,除非抚养方的经济实力非常强,但是还是建议抚养费接受非抚养方的抚养费,让其尽到自己作为父母指责的一部分。


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只要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好,未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承担抚养费,那么就可以不用向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法院会进行查明抚养的一方是否有经济实力独自抚养子女长大,如果没有法院是不会允许未抚养方不支付抚养费的。




·办假离婚净身出户的风险
      我国大部分城市对二套房都有限购的政策,购买第二套房产贷款利率也会比首套房高,为了在购买二套房时可以以更低的利率贷款买房,有的夫妻不惜以办假离婚净身出户的方式来购买第二套房屋。但这种做法其实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办假离婚净身出户后能否再要求分房产? 当事人私下的...


·离婚协议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约定抚养权
      离婚协议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约定抚养权 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对离婚及债务进行约定即可。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子女已成年,并且有稳定工作,不存在子女抚养等问题,就无需写入协议了。...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是我国常见的诉讼种类之一,一般来说人们都想快速结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开庭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书。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虽然受理了案件,但迟迟不通知开庭,人们因此有了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的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的开庭...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


·自愿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如何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的办理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先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确定后,原则上是不鞥办理的,但若出现法定缘由后,也可以办理变更手续,对于自愿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如何办理? 一、可以...


·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
      当身边的朋友犯了很大的罪行时,被检查机关带走,警察会告知家人这个属于国家公诉类按件,情节会比较严重,我们在担心的同时,首先要了解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下面我们将告知您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好让身边的朋友可以及时避免,预防走上犯罪道路。 一、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什...


·一,当事人十八年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当事人十八年抚养费是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通常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日常开支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抚养遗赠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对于我们来说,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情况特殊的话,很多老人是与抚养人进行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来说,它和单纯的遗嘱遗赠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其实,只要我们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很容易将它们区分开来的,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离婚时婚生小孩的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离婚后
      离婚时婚生小孩的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分手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分手是否受法律保护婚前协议在当今时代的婚姻关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并且有很多年轻人其实对于婚前协议的到这样一种新兴的模式,也是能够接受的。在婚前协议当中可能男女双方就会针对以后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作出相应的约束。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婚前子女抚养协议...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