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一)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规定:商标法第56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之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律师提示,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但也有例外,例如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就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侵权对于我国来说是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纪律,而且也严重的威胁到他人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失,因此,对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而中间承担的费用都可以由侵权的人承担,所以,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无论是哪种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专利权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相关解答,您有兴趣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专利法》,发明...


·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商标变更的手续,需要知道是什么人来变更,他的所在地,还有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办理商标变更的人应当像某些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如果这些商标是不同的类型,那么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首先需要弄清楚自己到底是转让商标还是变更商标。变...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刑法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到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三条有具体的情形和处罚数额。当然还有《商标法》《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都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假冒注册商标的概念和成立的条件。假冒从字面上就很容易能够理解,就是假装冒充,假冒注册商标,就是...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我国注册商标共有45大类。商标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


·申请的专利权自何时生效
      申请专利权自何时生效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商标到期的续展期是多久?
      商标到期的续展期是多久?续展期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


·根据相关规定墙绘有著作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墙绘有著作权吗?1、墙绘属于美术作品之中的一种故此满足条件后可以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款也明确说明美术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2、可以获得著作权的墙绘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条件的性质而言,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1)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