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2年算自动离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分居2年算自动离婚吗现在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已经结为夫妻的男女,只要还没去申领离婚证或者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起诉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前置程序,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分居状态的延续而解除。二、因分居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1、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即必须有双方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事实状态,夫妻间已不存在相互关照、同床共枕、同桌就餐等具有固定婚姻意义的共同生活。判断是否过着同一家庭共同生活的标准是,夫妻一方是否为他方提供婚姻服务和夫妻双方是否以夫妻身份共享婚姻生活。婚姻当事人双方在不同的住所过着完全分开的生活,当然构成客观的分居状态;即使夫妻双方住在同一屋檐下,如并未过着同一家庭生活,也构成客观上的分居。2、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所谓“分居愿望”是指分居不违反夫妻的愿望,不是由于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因,而正是分居者所追求的,正是其“有意”造成的。这种愿望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单方面的。单纯的客观事实状态并不足以表明夫妻间已处于分居状态。比如夫妻因从事职业或商业需要、因出差、学习、治疗疾病等客观原因而分开生活,并非主观上愿意分居,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3、分居期间需满两年分居的期间须满2年。即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已经持续分居2年以上。分居期间不得累加,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因暂时和好而恢复共同生活的,不能将前后几次的分居期间相加,而应从起诉离婚前的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的满2年以上。证明在起诉以前婚姻当事人已连续地分居2年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方承担。提供证据的准则是可能性占优势即可。一般说分居离婚,其实往往都是指在诉讼离婚中,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当然,这并不是必然的,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就算不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只要符合了协议离婚的条件或者诉讼离婚的其他条件,那么最终也还是有可能被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分居离婚只是离婚的一种情形,并不是分居了就一定要通过分居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国家赔偿最高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我们从国家赔偿方面来看的话,具体计算标准应当是按平米来计算,那么到底是多少钱一平米呢,不同的城市是有不同的规定的,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国家赔偿最高是多少钱一平方米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比较麻烦了。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夫妻一...


·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离婚作为民事案件,一般都只是适用简易程序,但也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有一审和二审的流程,二审主要是在不服一审的判决下提起的。那么,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之后两人就可以各自追寻各自的幸福了。而在离婚之前,如果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话,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重婚,自然会追究重婚一方的法律责任。对于离婚,我国《婚姻法》中也是有规定的,下文中我们带来最新离婚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我国《婚姻...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一、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可以在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只能对一方私有财产过户处理,特别是婚内房产过户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原则上在六个月内不予受理二次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出...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者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而且还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和规制。那么我国关于重婚者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重婚者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也就是重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重婚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离婚公共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公共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


·一、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是和财产一起判决吗?
      一、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是和财产一起判决吗? 夫妻间的判决离婚案和财产不一定必须要一起进行判决,判决的顺序主要取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的顺序。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进行判决。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是否离婚进行判决;如果...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