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二、特点1、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2、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3、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 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也会孕育着各种各样的公司建立起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需要资金进行扩张和运营,一般情况下企业会通过发行债券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进行融资,在发行公司债券时,也会给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促进国家的发展水平提高。



·亲兄弟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理
      可以诉讼办理,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出具一份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民事判决书的约束。如果欠款人在判决以后依然不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人们向他人借钱时都会写一张借条,在借条中注明借款的金额。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它可以证明与对方的借款关系,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可以凭借借条向法院提出诉讼。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借条范本,相信对您会有所...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也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由于民间借贷程序通常不够规范,因此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呢?这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应按照如下法...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关系,债权关系建立之后,会约束两方责任主体,但是并非只要债权建立之后,就意味着债的转移和消灭不会发生,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或者是情形有哪些? 一、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一、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


·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无效?
      集资是国家或者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将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通过集资,确实可以实现合作共赢,但是由于这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我国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现象。那么,该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无效? 一、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的效力 涉非法集资...


·没有借条能要回欠款吗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权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


·和银行贷款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
      和银行贷款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和银行贷款已经签订后毁约的,需要赔偿规定标准的违约金。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


·借条的有效期多长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有哪些?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内容,一般是涉及到违约情况的认定,具体情况有:1、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