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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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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一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所有犯罪释放人员,都在公安控制中。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而构成犯罪的,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情节已经非常的恶劣,一般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顶多就是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都拒不配合的,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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