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内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和第77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依照本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拒不执行就是属于在法院已经给出了结果而不履行的所实施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算是构成了我国的刑法,从而也妨碍了我国的公务,对于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属于自己的责任就应该要履行,避免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



·对于中止犯罪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吗?
      对于中止犯罪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吗?可以的;《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的条款...


·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哪些条件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以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恐怖活动为目的的犯罪组织。近年来,受西方暴力...


·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犯罪并不是仅仅在我国出现,在其他各国也是一种高发的犯罪。但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对,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就不一样,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1、犯罪成立标准 (1)构成要件该当性 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2)违法性。 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 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轻伤以上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立案侦查。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此类轻微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却有可能违反法律程序草草处理。如果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办?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至于怎么提起刑事自诉,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


·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像抢劫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了我国的安定团结,并且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抢劫罪,构成一定后果的话,我国法规对当事人是有着严重的惩罚的。但是,在法院判决抢劫罪的时候,需要对犯罪的主体进行一定的调查,如果达不到该罪的犯罪主体的话,还需要重新处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


·进行口头传唤 犯罪类型是怎样的?口头传唤的程序是是么?
      进行口头传唤 犯罪类型是怎样的?口头传唤的程序是是么?我国《刑法》规定公安机关为了解相关案情有口头传唤相关人员的权利,但同时规定了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能擅自无缘故地对他人进行口头传唤。那么进行口头传唤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口头传唤的程序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1、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2、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3、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犯罪概念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