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用公车上下班受伤算工伤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用公车上下班受伤算工伤吗?

一、员工用公车上下班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的。

(一)、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护理费;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3.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4.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伤残者需要安装假肢、仪眼、镀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市或者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其所需费用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一般是针对于在工作中发生的,但在上下班的途中不管是开车还是做车只要是属于非本人的主要责任就可以依法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认定为工伤的条款是很严格的,而且申请赔偿要先认定才能处理后面的流程。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不可避免的场合需要饮酒,那么喝醉以后又没有代驾想着路程近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被警察叔叔查到会如何处理呢?会不会因为初犯饶你一次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


·刑事案件申诉提交资料有哪些
      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但是针对的具体情况不同,那么您知道提起刑事案件的申诉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吗?而在提起申诉的同时又要哪些资料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刑事申诉需哪些条件 刑诉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


·每天上班因为前方塞车造成的迟到其实也能算入误工费
      每天上班因为前方塞车造成的迟到其实也能算入误工费,但是因为造成的事件算是比较小,所以很少人会因为这样而去讨误工费,其实在我国,每一个省都有它们自己判定误工费的标准,因为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不同,误工费也是一样要根据各种的发展来作出一个标准,和我们来看看合肥法院判误工费赔偿的标准吧!...


·车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
      车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车辆购销合同范本: 车辆购销合同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


·一、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会坐牢吗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自然会判刑,反之,则不会。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


·漏税超过五年可以不交了吗
      不可以。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


·关于违章停车的处罚是什么
      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要根据车辆的具体违章情况来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发生违章停车的时候,车辆的驾驶人员是在现场的。这种情况下作为交警人员,可以通过警告当事人的方式,让驾驶人员行驶车辆离开现场,这个时候只要车辆的驾驶人员,配合交警人员的工作按照规定离开违章地点,是...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


·醉酒无证驾驶碰到别人的车了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


·一、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一、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