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二、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2.办理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您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越多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无疑市民拥有越多的选择权越好。3.要选定最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且款项以此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因为如果你的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你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款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你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您就可在年初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此外,特别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当您搬迁新居,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6.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买房买车现在都是实行贷款,可以全款买也可以贷款买。在中国比较讲究产证,就是产权上是谁的名字,那么这个资产就是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会变,有的人会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有的人会清除房产证的名字,有的会添加房产证的名字。



·新婚姻法婚前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并没有经济能力去购买房屋,因此他们在结婚之前都会选择按揭买房,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父母有时候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父母有时候会希望把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房屋继承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房屋继承是将房产所有权以合法的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那么法律上对房屋继承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房屋继承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


·一、出租人强行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强行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


·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我们在用房屋抵押贷款时,或者为他人提供房屋抵押担保时,都需要
      我们在用房屋抵押贷款时,或者为他人提供房屋抵押担保时,都需要办理房屋抵押,那么,究竟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而当事人在办理房屋抵押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抵押登...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他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有时候比较复杂,所以二手房交易要非常谨慎细心,尤其是关于合同的签订。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