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区别在于:1、 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2、紧密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不受另一方约束(这里的约束非指合同约束,实为工作约束),工作安排上有较大的空间,不具备隶属性。3、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利。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律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佣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具有长期、持、稳定性。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并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稳定地工作,所以,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5、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系列劳动法律进行解决,而因雇佣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



·如果公司法人去世劳动合同还有效力么?
      职工在入职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后签名确认时要在甲方或乙方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另一方一般为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签署名字,就代表着这份劳动合同正式生效,那么,如果公司法人去世劳动合同还有效么? 一、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政府以及人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那么一般情况下在工程竣工之后都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因此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


·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一、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在单位住宿死亡算工伤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


·休息是职工应有的待遇,职工可以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
      休息是职工应有的待遇,职工可以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休息,其中年假是职工重要的福利待遇。关于年假的天数长短和职工入职时间密切相关,入职时间在二十年以上的,可以休十五天年假。那么职工5月入职8月离职年休假是否有呢?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职工5月入职8月离...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是涉及到大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工程,若投入市场使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会危及大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政府一般会采取招标的方式选取承包方,并制定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在工程验收后,还需按照该标准进行评定。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总 则...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用。在建筑工程中有一部分为加固工程,国家对于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也是有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想要了解的相关人士可...


·做完工伤鉴定多久能拿到钱?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劳动者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劳动者会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严重受伤,这些事故可以归结为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更好的理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对做完工伤鉴定多久能拿到钱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


·员工不同意降薪公司辞退算违规吗?
      员工不同意降薪公司辞退算违规吗? 一、员工不同意降薪公司辞退算违规吗? 因为员工不同意降薪公司就将其辞退的话是属于违规违法的。因为公司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只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几种情况,按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擅自调岗和调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不能重复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我们作为职业者,公司为我们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就需要按照规定在任职公司制定时间内从事工作内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请事假,有些人不得不长时间请假,而我们经常可以听闻在劳动仲裁中有一种说法叫事假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双方对是否能因为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