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离婚分割财产不属于给付之诉,应当属于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改变了原有的法律关系。


二、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了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


变更之诉可以分为实体上的变更之诉和程序上的变更之诉。实体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实体效果的请求。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产生当事人之间因离婚判决而导致婚姻关系消灭的实体法后果。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变更程序法律效果的请求,最典型的就是再审之诉。


变更之诉的特点:


1、当事人之间对既存的法律关系的存在并不存在争议,争议的是该法律关系是否应当继续存在下去或者以什么内容、形式存在下去。


2、在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生效之前,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仍然保持原来的状态。变更之诉是通过法院的变更判决来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法律关系,在法院作出的变更判决生效以前,当时存在的民事法律法律关系并不发生任何变化,仍以原来的内容、原来的形式继续有效存在。只有法院作出的变更判决生效以后,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才会发生变更或者消除。


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区别是:两者都是针对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确认之诉,是当事人之间对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需要法院加以明确;变更之诉中,是当事人之间对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无争议,只是要求法院作出改变或者消除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之诉与给付之诉之间的关系,两种诉常常并存于同一个案件之中,两诉可合并审理,并一同作出判决。


我们国家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对于诉讼也做出了不同性质方面的归类,比如说存在着一些财产方面的起诉金额,就是属于给付之诉,如果是对于一些问题进行确认属于确认之诉,而夫妻如果要离婚的话,他是属于变更之诉,是属于对于双方的关系进行变更。




·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地震、泥石流等各种原因失踪;也有些人因为对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这些失踪的人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展开新生活。对他们的配偶来说,一直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是十分不公平的。那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


·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
      夫妻之间可能会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一段时间,那么这个时间期限是多久才能达到离婚的条件呢?实在想分居应该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今天来帮您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这一系列的问题。 一、什么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


·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实践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可以通过给付抚养费的形式来承担作为生父母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没有疑问,但是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我们可以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


·处理婚外情外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人们生活中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更为重视了。与前几年相比,如今我国离婚率在逐渐升高,社会中传出婚外情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这造成了很多离婚案件。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婚外情这类事情呢?本文主要论述处理婚外情外遇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处理婚外情外遇相...


·当婚姻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了离婚,那么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接下来就是对此情况的解释。 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在被告即男方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一般只有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父母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就算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对小孩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话,就需要签订书面的抚养费协议,那到底小孩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


·外嫁女的子女能随母落户吗
      可以,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父母方:1、《结婚证》;2、《居民户口簿》;3、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方:1、《居民户口簿》;2、...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双方共同拥有也就拥有共同性,还有就是分割的时候平均分割。(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共同所有,指共同共有...


·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女方可以带走不给他了吗
      不可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抢走孩子,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要是起诉离婚的话,那法院原则上需要在3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作为当事人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情形,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不过这些都要求最开始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才行,这个过程中少不了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件,那到底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