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

一、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

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

还有利用某种手段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需要注意的是,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对于“其他手段”,则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时,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二、强奸罪判罚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中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出现了诸如婚内强迫性行为、女性强迫男性性行为等诸多新情况,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少女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少女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将妇女意志看的尤为重要,在判定是否为强奸罪时,首要分析是否采取了某种手段对被害人造成了强迫。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量刑还是很重的。


·非法集资四百万该怎么量刑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走捷径,想发财却又不肯为之努力。所以走上了非法集资的道路。那么对于非法集资这个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您又知道多少。如果一个人非法集资四百万,那么他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中对于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处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就是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判处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行政处罚是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又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应该对其违法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那么关于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后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后...


·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分子在被依法关押在监狱之后,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产生越狱的犯罪念头,同时和其他人勾结一起策划越狱,这种行为就已经在犯罪的基础上再加一条暴动越狱的罪名。那么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现在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减刑假释审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会移送至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罪犯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监狱作为执行机关,会向当地法院提出减刑申请报告,法院按照程序审理。那么,减刑假释审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绑架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看到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有点儿疑惑,甚至不理解。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对财产犯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的,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深入的探讨一下绑架罪是否属于财产犯罪的问题。一、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我国刑法第五章对侵犯财产罪做了详细的规定,涉及侵犯财产罪的规定共有十四条,主...


·伪造存折罪能判多少年
      伪造存折罪能判多少年 首先,我们先要分清楚伪造存折是用来骗银行的,还是用来骗个人的。 第一,如果伪造存折是用来骗银行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而判这个罪的理由是因为使用了变造的银行存折来骗取了银行,而伪造变造的存折是属于金融凭证的。他的行为,即使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的...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什么
      尽管说您在生活当中经常说主观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但是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了一些无法预想到的后果的话,如果对国家的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的话,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什么? 一、过...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


·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的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应经由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才能得知,法院会根据受害者所受伤害的大小对犯罪人员进行量刑。那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