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责任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责任有哪些一、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上述规定表达了如下含义:其一、股东出资应当以法律规定的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信用、劳务等难以估价的无形资产不能用于出资。其二、股东的实际出资应当与该股东在章程中认缴的资本价值相当,不得对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虚假评估。其三、股东应当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不动产、特殊动产等均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四、股东应当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迟延履行、虚假履行,甚至抽逃出资。本案中,实业公司虽已将土地交付房地产公司正常使用,但未按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将其过户至房地产公司名下,只有办理完过户手续,才完成对房地产公司的出资义务。二、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突破,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该条例明确将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即承认了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及利息的合法性。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具有仅次于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三、股东同时为多个公司股东且恶意逃债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公司法上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上我们知道,当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在出现股东瑕疵、股东抽逃出资、股东同时为多个公司股东且恶意逃债等等,这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涉及的细节太多了,如果您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下的专业律师。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果股东在他的出资范围之内有限的承担公司的债务偿还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企业破产清算 共8步,具体如下。
      企业破产清算 共8步,具体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各个行业竞争激烈,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企业整个破产环节中,有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两个重要步骤。两者的主体是不同的,破产宣告是由法院进行的,而清算则由清算组负责。那么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


·企业长期亏损股东能否申请破产?
      企业长期亏损股东能否申请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公司破产流程公司...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一、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较为正规的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其中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分别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提出破产和解程序的主体 现行破产法规定有权提出破产和解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而对那些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依此规定就无法提出和解申请。因此,破产法应规定所有破产企业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且这一申请是企业的自...


·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开办公司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长久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市场的原因还是企业领导者自身经营不善或者纯粹就是运气不好,有不少人会面临企业终止清算的问题,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终止清算的具体内容和申请终止清算后...


·最新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1、实体规范。凡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本体的法律,称为实体规范,或实体法。破产法的实体规范主要有:债务人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的构成和管理、破产无效行为及撤销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