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到期,提前多少时间去续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到期,提前多少时间去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书需按规范填写,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件商标续展,申请书中需包含清晰可见的商标图样。2、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也需要递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续展,其需要提交已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代理书。三、申请商标续展的两种方式: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人们设计好商标图案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后期发现存在问题,人们可以及时撤回注册申请,以免商标注册下来发生麻烦。申请撤回注册有两个途径,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和自行处理。那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自己所拥有的一个商标,注册之后在有效期内想要过户给人,过户就需要到商标行政部门通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那么商标所有人想要提起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过户行政复议...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办?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办? 当相对人向商标行政管理机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如果商标行政管理机构做出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让相对人不服,相对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接下来,就让我们就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办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解答。 一、商标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享有的权力一样吗?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享有的权力一样吗?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一样。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得利益。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


·不属于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几种
      不属于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几种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1、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证据的提供者来承担。 2、所谓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当事人负担举证责任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什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内容有哪些?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内容有哪些?定义美术作品为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任何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美术作品都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独创性”是指美术家独立创作作品,而不是简单复制另一个美术家的作品。...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其中,软件著作权受到的限制与其他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软件著作...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一、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对被撤销的注册商标进行公告的,该商标的商标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如果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