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活动,其各自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由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方面存在高低不等的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为了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这些补偿款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理应发放到村民手中。二、房屋拆迁补偿产权置换方式有哪些?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被政府征用拆迁,村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在补偿标准上和商品房不一样,没有商品房补偿金额高。从补偿方式上,两者应当一样,被拆迁方都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等方式。这里应当注意,不管是什么类型房屋,必须有产证才能拿到补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根据《民法典》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


·买房子很多人考虑的最多的也就是房产的价格,毕竟现在一些大城市
      买房子很多人考虑的最多的也就是房产的价格,毕竟现在一些大城市,房价上涨的很厉害,那种相隔一天买房的,最终的价格差距都是蛮大的。但除了房价之外,也有其他一些需要考虑到的因素。那么买房子主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房价 如果在同一个区域的盘价格相差太...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5、公证人员认为应...


·夫妻离婚后 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


·在我国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
      在我国,夫妻双方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也好,都会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这些共同财产当中也包括不动产,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在对房子进行分割完毕以后,就会对房子进行过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 在我国离婚...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1)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租房在一定程度上与买房是差不多的,此时法律中也是规定了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租赁的,而要是不小心租赁到这类房屋的话,那么承租人的利益就有遭受损害的风险。那究竟法律中规定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


·企业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呢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且停止住房公积金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