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拿两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拿两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就是扣留着不给应该属于员工的那份合同,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反映。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清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解决问题。4、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三、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综上所述,员工入职后,公司会和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这种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公司不能全部拿走。如果不给员工,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经过督促公司还是不给的,员工随时可以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


·工伤认定即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所进行的认定。无论是
      工伤认定即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所进行的认定。无论是劳动者自己还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都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要是不幸错过了认定时间,对受伤职工来见肯定是不利的。那么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省的经济发展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人们可以享受到各种现代建筑带来的便利。但建筑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就会引起人们财产损失和对人身的损害,而福建省的工程质量纠纷也并不少见。那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单位擅自停工咋办?
      工程质量标准是国家方面统一规定的,当然特殊情况下乙方也对该项目的质量有特殊要求,当甲方在修建工程时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或者说是没达到乙方的要求时,工程质量纠纷也就因此而生了,那么,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单位擅自停工咋办? 一、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单位擅自停工咋办 先协商了解具体原因,...


·对于疑似者因疫情公司能否辞退员工?
      对于疑似者因疫情公司能否辞退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一、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在膝关节以下截肢,应定六级伤残。依据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f)六级32)一侧踝以下缺失,可以构成六级伤残。 e)五级31)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可以构成五级伤残。 ...


·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当遭遇了意外安全事故造成工伤,那么及时就诊和申请认定工伤就要抓紧了,在实际中常见的情况是骨折的工伤认定,那么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如果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就能够清楚的了解骨折工伤的认定流程,这样申请骨折工伤认定的过程就会很流畅,在此指导下能够节约您的申请成本。 ...


·一、自己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自己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用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自动离职,是指...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当你辞去之前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马上办理入职时,却被告知之前的公司并没有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无法入职新的公司的时候怎么办?不用着急,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处理。 一、到劳动部门投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技术等条件,但是,其实,我们还需要考虑年龄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可以招收童工的。那么,我们的法律中规定什么年龄属于童工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使用通过的惩罚措施。 一、什么年龄属于童工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