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怎样鉴定怎样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伤残怎样鉴定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流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赔偿标准。

(1)误工费用

计算误工费主要根据误工的时间和受害人的收入情况计算。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的赔偿就是收入乘以误工的天数,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乘以误工的天数。

(2)护理费用

护理费的赔偿主要是根据护理的天数再乘以50到100块一天。

(3)交通费用

这里提到的交通费用主要指的是受害人在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的时候,或者要转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的时候,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乘坐交通工具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用的赔偿主要是以所产生费用的票据作为凭据。

(4)住宿费用

住宿费用的赔偿主要是根据住宿的天数乘以每一天的费用,对于每一天的费用,法院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进行判决。

(5)住院伙食补助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的费用主要是根据住院伙食补助的天数乘以每一天的费用,对于每一天的费用,法院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进行判决。

(6)相关的营养费用

受害人如果需要营养补助的,营养费用的赔偿主要是补偿营养的天数乘以每一天的费用,对于每一天的费用,法院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进行判决。

(7)残疾赔偿金费用

对于残疾赔偿金费用的赔偿,主要是法院根据上一年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进行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对于残疾辅助器具所要赔偿的费用,要根据医院的专业意见,并且要参考我国的医用器具标准来进行计算。

(9)相关的鉴定费

如果受害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对于伤残鉴定的费用就要根据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的发票来进行确认。

(10)被扶养人在生活上面的费用

主要是法院根据上一年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进行计算。

(11)后续期间的治疗费用

赔偿标准主要是以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所开启的医疗费用的票据作为标准。

(12)丧葬费用

丧葬费用的赔偿主要是用上一年的员工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

(13)死亡的赔偿金费用

这个主要根据上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进行计算。

(14)精神抚慰方面的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做出赔偿,一般是5000到10万元。

二、伤残等级的划分

由交通事故而导致他人伤残,主要划分为了十个等级标准,十个等级标准主要是从一级伤残标准到十级伤残标准,严重程度也是从重到轻。而这十个伤残等级标准主要是根据以下的这十个方面来进行划分的。

(1)受害人的大脑受伤情况、受害人的脊髓受伤情况、以及受害人的神经的损伤情况。

(2)受害人的头部以及脸部的具体受伤情况。

(3)受害人的脊柱胸段的受伤的具体情况。

(4)受害人的颈部的具体受伤情况。

(5)受害人的腹部的具体受伤情况。

(6)受害人的盆骨部分的具体受伤情况。

(7)受害人的胸部的具体受伤情况。

(8)受害人的私密部位的具体受伤情况。

(9)受害人的肢体方面的具体受伤情况。

(10)受害人的皮肤表面的具体受伤情况。

一级伤残标准到十级伤残标准,每一种标准都要根据以上的十种的具体受伤情况来进行判定。而进行判定不可以有个人来进行判定,而是必须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判定,对于不同等级的受伤标准赔偿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伤害,赔偿人应该主动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的多少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支付。平常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该及时有效、谨慎防范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都需要我们认真负责。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呢?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呢?生活中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有的人借钱的时候给你保证的很好,说只要有钱了就立马还。可一旦到了还钱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看着他们拿着借来的钱逍遥自在,又是买车又是买奢侈品的。钱还是没还,一些人就扣了他们的车。那么欠债不还扣车是否违法呢?接下来律师...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理赔?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理赔?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交通事故善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善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善后误工费记入事故损失总额,在善后协商时一揽子赔偿。误工费需要递交本人收入凭证(一般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附上完税单。如果不能提交凭证,按照当地相似行业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计算)然后按照规定计算方法计算。但如果职工不是在工作中受伤,就要看雇佣...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项费用方面的支付。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当我们购买到新车的时候,如果没有牌照,那么,我们是很难来上路的。如果强制上路的话,轻则被交警罚款,重则被扣押车辆。因为,为了正常上路行驶,您还是为自己的车辆办理正规的手续吧。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的手续相比您也想了解一下,为了让您清楚明白,接下来让我介绍一...


·车祸要求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车祸要求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定责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定责 一般来说,轻微事故无需报警。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


·有些人会因为疏忽或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
      有些人会因为疏忽或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必要对肇事者的责任进行调查,因此,纠纷将被起诉解决。交通事故法院一般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案件受理费赔偿金额不超过五万元的,不另行支付;5万元以上100000元以上的,按1%支付;100000元以上的,按照10...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第二是喝的酒的差异,有些喝的是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一些,有些喝的是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一些。鉴于上述两个差异,不能很好地界定...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 可以进行鉴定出来,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赔偿。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