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没有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二、重婚罪如何界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同居关系直接认定为重婚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同居关系都构成重婚罪,那么重婚罪如何界定呢?关于同居关系与重婚行为界定问题: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同居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转化为重婚行为。所以,在这里有必要对同居关系和重婚行为进行界定。

1、一般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后,与他人再行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这里的一般同居关系,是指1994年2月1日之后,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此类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从2004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只能靠当事人自行解除。

2、事实婚姻关系必须经诉讼程序解除,当事人方可另行登记结婚的,否则,可构成重婚。这里的事实婚姻关系 ,严格界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内,即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这种事实婚姻关系等同合法婚姻关系,同样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4、对于已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没有同居的男女一方,在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又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认定为重婚。

5、对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或上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认定为重婚。

6、有配偶者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与他人结婚的;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被拐卖后再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而又与他人结婚的,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且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不以重婚论处。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具体就包括了法律上重婚与事实上重婚,前者主要是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而后者主要是与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由此可见,在认定重婚罪的时候,并不一定要求双方领取了结婚证。


·晚婚晚育规定有哪些?晚育的规定有哪些?
      晚婚晚育作为过去数十年我国一直秉承坚持的政策,的确为我国今年经济发展与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虽然随着老龄化来临,这项政策不再坚持,但了解晚婚晚育规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了解我国国情,所以下面就跟我们一起学习下吧。 一、晚婚晚育规定 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的规定。 《女...


·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首先应由双方协商,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处理。如果孩子比较小,随母亲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


·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现如今的年轻人,在考虑结婚关系的时候并不是特别的谨慎,于是这也就造成了社会中“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当然,结婚关系会涉及到财产的纠葛,离婚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分类?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救助,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威胁他人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可以向亲人家属求救,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介入解决。 二...


·新婚姻法对第三者的处理意见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生活当中提到第三者很多人都是咬牙切齿的,认为第三者在道德上是有问题的,是破坏夫妻婚姻关系的罪魁祸首。很多人甚至认为第三者就应该被接受法律的制裁,其实在法律规定上也并非如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对第三者...


·国家每年对于社会保险的相关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一定的举措
      国家每年对于社会保险的相关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一定的举措,那么今年我们就共同来讨论一下,潍坊社会保险缴纳补缴的有关政策,根据有关的说法,对于一次性补缴的应该,参照当地的相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来进行,具体看下文。 潍坊社保补缴政策都有哪些内容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


·再婚生孩子要准生证吗
      再婚夫妻生孩子是否需要办理准生证,那还得看该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情况,确实该再婚夫妻是否可以合法地生育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是由原告来写的,也就是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状就由谁来写。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二、离婚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原告的...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