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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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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决的。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管辖权,作出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第二,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不论是涉外仲裁,是国内仲裁,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事项进行裁决,裁决无效。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超过部分无效。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系伪造的。第五,仲裁裁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第七,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应当用裁定书形式,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不是撤销该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消除,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七十一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机构做出的裁决,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不过,若是有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在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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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后恢复何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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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


·网上拍卖、变卖土地流程结束后,又有人提出购买该土地,法院如何操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拍卖、变卖土地流程结束后,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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