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申请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人与申请人构成共同侵权。需要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担保人的担保作出的,二者缺一不可。仅有申请人的申请或仅有担保人的担保,人民法院都不可能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正是因为申请人的申请和担保人的担保两个行为的直接结合,才导致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担保人和申请人行为的共同性、过失的共同性、结果的共同性以及原因的共同性,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关连共同,完全符合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显然,申请人的申请错误和担保人的担保错误是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共同致害原因。无论担保是否有效,担保人和申请人之间的行为具有的共同因果关系构成了客观的关连共同,担保人与申请人无疑构成共同侵权。二、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三、申请保全措施需要交纳多少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正因为申请人和担保人是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也提醒大家,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不能轻易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当然了,人民法院在做出保全措施之前也都会调查清楚的,一般也不会出现错误保全的情况。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吗?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财产保全担保”,这种担保和其他的担保不一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比较严格,那么,什么叫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吗?以及财产保全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如下:财产保全担保没有上限要求,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财产保...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


·诉讼保全可以超出诉讼标的吗
      诉讼保全可以超出诉讼标的吗 一、诉讼保全可以超出诉讼标的吗? 财产保全金额不能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啥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啥手续 一、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啥手续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


·附带民事诉讼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法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种案件的时候,是不会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影响庭审进程的。有可能在庭审的过程当中,被告方的家属是有时间将相关财产进行转移的。所以受害者如果认为有必要并且也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保全。那么,附带民事诉讼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


·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
      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由哪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移送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移送吗?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