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3、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法院审理重婚案件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简单来说,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重婚罪都有直接的管理权,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话是要求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在刑事案件当中,一般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公安机关负责调查重婚罪的,就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


·如何订立夫妻共同遗嘱
      如何订立夫妻共同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 家庭成员间的...


·一般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夫妻要是打算离婚的话,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而此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在不同方式下离婚的,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不一样。一般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材料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介绍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


·离婚协议上无共同财产实际有怎么办?
      离婚协议上无共同财产实际有怎么办? 可以补充协议,补充不成,由于协议书上写无夫妻共同财产,您需要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哪些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手续不同、需要的材料不一样,并且在注意事项上面也是存在差异的。那就诉讼离婚来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具体...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双方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双方都是想要离婚的,出现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也是很常见。但这样的情形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吗?当然不是的,那么双方一方不离婚怎么办才好?如何做才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自诉重婚第三者共同被告人可以进行起诉吗
      自诉重婚第三者共同被告人可以进行起诉吗不可以,当事人只能起诉婚姻中的当事人,不可以起诉第三者。如果男方与第三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么男方涉嫌重婚罪;如果只是出轨导致第三者怀孕,则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在离婚的同时可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责任《中华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