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一、专利申请能撤回吗 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

?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

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

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

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

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

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

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在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此时也是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撤回的。同时,我国法律规定,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注意专利权应当有效,合同期限应当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一、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 1.字面侵权 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 ...


·专利权的主要权利主要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


·35类商标侵权处罚规定是什么?
      35类商标侵权处罚规定是什么?35类商标侵权处罚规定是法庭当中的规定进行行政罚款,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标准如...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


·美术版权的有效期
      美术版权的有效期即著作权的发表权保护期,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


·他人可以请求专利权无效吗?
      他人可以请求专利权无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一、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如果他人是用正当的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侵权。因为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专利权人是指一个人享有某项专利的所有权和持有权,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作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存在。专利权人并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获得专利权的原始人,即使不是专利的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在后续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专利权,这样也能享有专利的合法权益。专利权人一...


·侵权商标按什么量刑处罚
      侵权商标按什么量刑处罚根据侵犯商标行为的不同,认定构成不同犯罪的,那对应的判刑标准也不一样。对于商标侵权,可能涉及到以下几种犯罪。(一)假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专利好申请吗,专利申请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自改革开放后,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于科学技术的扶持力度也在逐年加大,理科院校与学生人数的激增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也在完善专利制度以保护专利拥有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专利申请具有难度性,在社会中专利拥有人的人数也较少,那么,专利好申请吗,专利申请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我们在下文中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