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给员工赔偿,具体如下: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过了试用期的,则单位首先应该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再根据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合法来确定单位的法律责任:


4、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二、开除员工的程序怎么进行


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反纪律,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三、辞退公务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综上,照一般的情况来说只要是员工在单位正常的工作而突然被辞退的,肯定需要单位给其发放一定的赔偿作为损害员工劳动权利的补偿,因为突然的离职会让员工短时间内失去了生活的保障,除非该员工还在试用的期间而被发现不符合条件的。




·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鉴定上级别的工伤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


·试用期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进入企业工作时我们需要和企业签订相关的劳动协议,拥有劳动协议
      进入企业工作时我们需要和企业签订相关的劳动协议,拥有劳动协议的话后续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会更加方便,可以直接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当前还有部分人对此并不重视,工作时也未签订劳动协议,后续出现问题就需要证实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那证人证言能确定劳动关系吗? 证人证言能不能确立劳动关...


·一、实习没有毕业证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实习没有毕业证可以随时辞职吗?实习生在参加实习时与单位签实习协议,这并不是所谓的劳动合同,只是将实习生以后在单位里面工作的基本情况,比如工资、时间等方面具体确定下来,换句话说,就是实习生跟单位两个人间就短期的实习时间内签了一个工作关系的合同。注意,既然是合同,那就是合同内容都...


·下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 一、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


·北京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每年吸引大量外地人前来工作、创业和生活
      北京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每年吸引大量外地人前来工作、创业和生活。其中一些年轻人为了结婚,咬牙也要买一套房子。如今北京市为了抑制过高的房价,出台了不少政策,其中一些对外地人购房还是有很大影响的。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告诉您。 一、外地人北京买房新政策是...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在这个社会,提倡农村城市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对于农民来说,自己是整个家庭的支柱,不得已才会出去工作,而自己工作到最后却被恶意拖欠工资,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肯定会毫无想法,我们可以介绍几个方法,希望可以帮助每个农民工。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以下几种做法: 1、最简单...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时间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关系因双方的约定而自动消失;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